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2025年预算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三)名词解释
二、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项目支出表
表五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六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一 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二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三 项目支出绩效表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形式财政补助(全额),事业编制32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协助本系统后勤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部署。负责组织本系统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组织本系统各单位的财务核算、质量控制和内审工作。负责组织本系统医疗设备和应急物资的购置、调拨及应急物资储备库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工作业务培训工作。落实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相关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32人,实际8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等)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负责指导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落实上级部门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部署;负责办理产权界定、登记和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工作;负责组织本系统各单位的财务核算、日常财务工作质量控制和内审等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的定期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按照需求组织采购医用防护物资;负责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基建工程相关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5,185.435402万元,比2024年1,051.759073万元增加4,133.676329万元,增长393.03%。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185.435402万元,比2024年1,051.759073万元增加4,133.676329万元,主要原因:因职能调整,卫生系统规划综合装修维修经费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工作内容由机关调整至本单位,预算资金增加;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4年持平;单位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63.89170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09%,比2024年553.783813万元减少289.892108万元,下降52.35%,下降原因:减少6名事业编制,导致基本支出预算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4,921.543697万元,比2024年497.975260万元增加4,423.568437万元,增长888.31%,增加原因:因职能调整,卫生系统规划综合装修维修经费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工作内容由机关调整至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经费增加。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117616万元,比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25456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0.11761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0.137180万元减少0.01956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5.235000万元减少5.235000万元,主要原因:中心原有3辆保障用车,其中2辆保障用车已报废,1辆保障用车划入区老龄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185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0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718554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00000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汽车0辆,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4台(套)。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个,详见附件13。
十二、财政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4年年度本单位无财政事后绩效评价项目。
十三、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4表)
5.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05表)
6.财拨总表(预算06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7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预算08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9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10表)
11.“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1表)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预算12表)
13.项目支出绩效表(预算13表)